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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

来源:海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研究基地 日期:2017年12月17日 16:01  点击:  属于:文件制度

海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

2017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规划范围和期限
  第二条 规划性质
  第三条 规划原则
  第四条 规划依据
  第二章 综合分析
  第五条 背景分析
  第六条 市场分析
  第七条 资源分析
  第八条 现状分析
  第三章 发展定位
  第九条 指导思想
  第十条 战略定位
  第十一条 发展目标
  第十二条 发展战略
  第十三条 空间布局
  第四章 国际化旅游产品规划
  第十四条 海洋旅游
  第十五条 康养旅游
  第十六条 文体旅游
  第十七条 会展旅游
  第十八条 乡村旅游
  第十九条 森林生态旅游
  第二十条 特色城镇旅游
  第二十一条 购物旅游
  第二十二条 产业旅游
  第二十三条 专项旅游
  第二十四条 旅游项目体系
  第五章 旅游产业融合规划
  第二十五条 传统旅游要素
  第二十六条 旅游+农业
  第二十七条 旅游+互联网信息业
  第二十八条 旅游+医疗健康业
  第二十九条 旅游+金融业
  第三十条 旅游+商务会展业
  第三十一条 旅游+工业
  第三十二条 旅游+林业
  第三十三条 旅游+文化体育业
  第三十四条 旅游+教育
  第六章 国际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
  第三十五条 四级交通系统
  第三十六条 三类服务设施
  第三十七条 全域旅游服务中心
  第三十八条 智慧旅游工程
  第七章 旅游品牌营销规划
  第三十九条 旅游品牌营销形象
  第四十条 市场营销策略
  第四十一条 强化国际市场营销
  第四十二条 加强新媒体营销
  第四十三条 推进节事活动营销
  第四十四条 推动区域合作营销
  第八章 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十五条 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目标
  第四十六条 严控生态功能区开发建设
  第四十七条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第四十八条 强化旅游开发监管
  第四十九条 树立旅游环境保护意识
  第五十条 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五十一条 注重文化遗产保护
  第九章 规划保障
  第五十二条 体制机制保障
  第五十三条 资金保障
  第五十四条 人才保障
  第五十五条 标准化保障
  第五十六条 政策保障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为海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其中陆地面积3.54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00多万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17年至2030年。近期为2017年至2020年,中期为2021年至2025年,远期为2026年至2030年。
  第二条 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2017-2030年海南省旅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及各类专项旅游规划的总依据。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在进行旅游资源调查开发、市场推广营销、行业管理时,以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进行旅游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相关活动时,均应参照本规划。
  第三条 规划原则
  依据海南旅游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以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品质发展为要求,以特色发展为突破,以产业富民为指引,明确“品牌引领,突出特色;规划统筹,全域联动;国际标准,精品塑造;兴旅富民,多产共融”的规划原则。
  品牌引领,突出特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本土特色为亮点,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实施品牌引领战略,深入挖掘热带气候、海洋海岛、热带雨林、民族民俗、历史文化等旅游资源,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多元产品体系,强化海南旅游核心吸引。
  规划统筹,全域联动。坚持“多规合一”规划理念,加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增强旅游规划的可落地性。以规划为引领,统筹空间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全域联动的旅游发展格局。
  国际标准,精品塑造。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加快提升旅游企业的服务水平和设施,实现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坚持精品化、品质化发展原则,积极培育、建设一批优质旅游项目,提升旅游发展品质,推动海南旅游转型升级。
  兴旅富民,多产共融。大力发展旅游业,推进全省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扩容,强化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旅游业与美丽乡村、特色产业小镇的融合,实现旅游扶贫、旅游富民。
  第四条 规划依据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条例,《旅游规划通则 GB/T 18971-2003》(2003年)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与水平的若干意见》(琼府〔2016〕17号)等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划。

第二章 综合分析

  第五条 背景分析
  全球旅游新现象。旅游业持续稳定增长,旅游成为全球经济竞争的热点和各国输出文化、展现软实力的重要方式。世界已进入“旅游时代”,旅游基本实现休闲化、大众化和社会化,成为人们的普遍生活方式和基本权利。空间上,全球旅游业发展重心逐步东移,形成欧洲、北美、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三足鼎立”的新格局。类型上,旅游市场细分发展,滨海旅游、文化旅游、乡村度假、邮轮游艇、低空飞行、养生养老等特色旅游产品层出不穷,休闲度假旅游成为全球旅游发展主流。
  中国旅游新趋势。近年来,国家颁布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国办发〔2013〕10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的通知》(旅发〔2017〕79号)等政策文件,将我国旅游业发展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中国迎来了旅游业的转型升级期,全面激活全域旅游、特色小镇、精准扶贫、休闲农业、健康产业等发展热点。中国旅游正在加快步入产业创新期,地产、科技、金融等资本加快注入,在线旅游市场快速发展,“互联网+”领域不断创新,智慧旅游得到普及推广,促使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旅游业逐步成为创新型的现代智能化服务业。
  海南旅游新背景。海南迎来了国际旅游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国家战略和三沙设市、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个全域旅游创建省等重大机遇,南海旅游和海南岛中西部旅游成为新热点。同时,青山绿水、碧海蓝天为海南经济发展、旅游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环境保障。
  第六条 市场分析
  海南旅游市场向往度高,但受可进入性等因素影响,市场容量较为有限。市场总量方面,2016年海南接待国内外游客6023.59万人次,低于国内主要旅游省份。时间结构方面,海南旅游淡旺季明显,客流相对集中在12月、2月。空间结构方面,海口、三亚两极分化严重,2016年海口、三亚接待过夜游客数量为全省的49.49%;中西部旅游发展进程加快,但与东部差距仍在拉大。专项市场方面,冬季避寒旅游、森林生态旅游、婚庆旅游、古村落游、小镇旅游、自驾游等特色旅游市场走俏。
  海南国内市场持续增长但增速放缓,2016年接待过夜国内旅游者4902.32万人次,同比增长10.60%(低于2011年增速15%),国内旅游收入610.29亿元,同比增长15.60%(低于2011年增速27%)。海南客源市场的地域结构受距离因素影响较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较发达地区是海南旅游的主要客源地,占36.5%;东北地区游客则拥有最长的人均停留时间和最高的人均花费。此外,海南国内旅游市场还呈现“职业构成多样化、出行方式散客化、购物需求特色化”等趋势。将来海南省国内旅游市场策略应从数量增长为主向质效提升为主转变,目标市场应以中高端客群为主。
  海南省入境旅游市场呈增长趋势,2016年海南共接待过夜境外游客74.9万人次,同比上升23.1%。其中,接待俄罗斯游客为8.1万人次,成为海南最大入境客源地。2015年海南入境游客人均花费402美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37.75美元/人天)。海南入境旅游在继续稳固俄罗斯等传统客源市场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强化以台湾、新加坡为代表的近程入境市场,积极争取欧美高端市场。
  第七条 资源分析
  海南省旅游资源总量丰富,资源单体共有486处。种类相对齐全,涵盖8个主类、30个亚类、135个基本类型(占全国155种基本类型的87%)。其中:
  热带海岛特色的自然资源,在国内具有唯一性吸引。海南省拥有优良的滨海景观、沙滩质量、海水质量和空气质量,是中国唯一媲美国际的四季无冬旅游海岛,但其自然条件在全球看来并不罕见,与马尔代夫、夏威夷、巴厘岛等国际知名热带海岛相仿。
  民族文化代表的人文资源,成为海南参与国际竞争的灵魂所在。海南文化在国内影响力较弱,但从国际海岛发展经验来看,海南需要加强文化与旅游的结合,重点以黎苗文化为国际特色,带动海上丝路文化、时尚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流放文化、名人文化、红色文化、军垦文化、侨乡文化、宗教文化等融合发展。
  从空间上看,海南省拥有山地森林、台地、滨海、海洋等四大自然圈层,与历史民俗、渔家文化、南海文化、民族文化等人文资源组团叠加融合,形成多元发展潜力。
  第八条 现状分析
  旅游产业发展现状。海南在全国旅游发展中处于中等水平。2016年海南旅游总收入较2005年增长5.4倍,年均增长率约18.31%,低于全国旅游收入的年均增长率19.98%。海南国际化发展势头回升,2016年接待入境游客74.89万人次,同比增长23.09%,旅游外汇收入3.5亿美元,同比增长41.13%,增速创五年新高。旅游业经济带动能力提升空间较大,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相融合,形成了旅游发展新亮点。旅游区域发展方面,东部地区旅游强势引领,中西部需依托生态优势和产业基础,推进旅游业升级发展,以反哺社会经济。旅游产业要素方面,旅游住宿基础较好,品质仍有提升空间;旅游购物优势突出,发展较为成熟;旅行社业初具规模,经济效益显著;旅游餐饮缺乏特色,品牌影响不足;旅游娱乐业态单一,缺乏文化创意。旅游产品、品牌和服务方面,依托滨海资源开发的旅游产品居多,产品多样性仍有待提升;品牌形象不突出,国际化营销缺乏;咨询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内外交通通达性不足,旅游服务设施尚未完善,智慧旅游发展水平较低。
  旅游产业发展分析。优势方面,海南享有生态环境、经济特区、国际旅游岛、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热带资源、博鳌亚洲论坛、海洋旅游、省域“多规合一”试点等八大优势。劣势方面,海南区域旅游发展不均衡,国际精品产品较少,服务品质较低,旅游产业带动不足。机遇方面,世界旅游蓬勃发展,亚太旅游兴起以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海南旅游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除此之外,省政府出台了众多利好政策,为旅游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挑战方面,国际上高性价比旅游海岛不断发展,国内各省旅游发展迅速,给海南旅游发展带来多方竞争压力。

第三章 发展定位

  第九条 指导思想
  发挥“生态环境、经济特区、国际旅游岛”三大优势,抢抓“一带一路、消费升级、创新发展”三大机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总抓手,加快提升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走“旅游+”融合发展道路,确立打造世界一流的国际旅游目的地总体定位。实施国际化、“旅游+”、陆海统筹、改革创新战略,实现“海南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国际旅游岛,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三大目标,真正把海南建设成为“全省人民的幸福家园、中华民族的四季花园、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助推“美好新海南”目标实现。
  第十条 战略定位
  近期以中国旅游业改革创新试验区、国际旅游岛建设、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建设为目标,中期以建成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为目标,远期将海南打造成世界一流的国际旅游目的地。
  第十一条 发展目标
  近期(2017—2020年):至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旅游岛。将海南打造成我国旅游业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旅游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全面接轨;旅游国际知名度、美誉度有较大提高;旅游产业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在旅游综合管理、旅游投融资、旅游业发展引导、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取得改革突破。到2020年,旅游总人数超过8000万人次,年均增长7.4%;接待入境游客超过120万人次,年均增长12.5%;旅游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年均增长10.4%。
  中期(2021—2025年):至2025年,建成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海洋旅游、康养旅游、文体旅游、会展旅游、乡村旅游、森林生态旅游、特色城镇旅游、购物旅游、产业旅游、专项旅游等10大旅游产品实现突破性发展;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海南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旅游产业质量、效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25年,旅游总人数超过1.1亿人次,年均增长6.6%;入境旅游人数超过200万人次,年均增长10.8%;旅游总收入超过2000亿元,年均增长12.7%。
  远期(2026—2030年):至2030年,建成世界一流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国际高端休闲度假旅游项目体系成熟;旅游产品体系全面升级;世界一流的旅游休闲环境和服务环境全面实现。到2030年,旅游总人数超过1.5亿人次,年均增长6.4%;入境旅游人数超过300万人次,年均增长8.4%;旅游总收入超过3000亿元,年均增长9.6%。
  第十二条 发展战略
  (一)国际化战略
  积极打造世界级的旅游景区、度假区和旅游综合体,提升旅游产品的国际化水平。加快提升旅游服务、旅游环境和旅游管理的国际化水平,构建“国际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旅游服务体系。强化海南国际市场营销,增强国际影响力。
  (二)“旅游+”战略
  推动旅游要素提档升级,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加快旅游业与热带高效农业、海洋渔业、互联网产业、文化体育业、医疗健康业、金融业等产业融合,延长产业链条,形成较为完备的旅游产业体系。
  (三)陆海统筹战略
  优先发展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和大三亚旅游经济圈,有序带动东部、西部国际化发展,稳步推动中部、三沙旅游崛起,逐步实现陆海资源综合开发、空间布局统筹优化、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形成合理的旅游业发展格局。
  (四)改革创新战略
  积极推进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争取在组织管理体制、旅游统计考核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推进旅游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旅游发展基金和平台。加强人才培养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第十三条 空间布局
  坚持“陆海统筹、生态优先、空间优化、重点引领”布局理念,构筑“两圈、四组团”旅游空间布局。
  (一)优先打造两圈
  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包括海口、文昌、澄迈3市县。以推动建设海口国家级新区、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环南海旅游经济圈的重要战略支点、建设南海资源开发服务基地和海上救援基地、海南国际旅游岛全方位对外开放核心区为目标,以海口市为中心,积极推动“海澄文”经济一体化发展。近期借助琼州海峡经济带和北部湾城市群发展契机,发挥海口便捷交通和综合服务的优势,强化区域旅游合作,将其建成国际旅游岛综合服务中心和重要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国际性商务旅游和城市休闲旅游,辐射带动文昌、澄迈在旅游装备制造、低碳休闲旅游基地、热带高效休闲农业和休闲度假旅游、航天科技旅游等方面实现突破发展。中远期在“海澄文”区域范围内实现基础设施、旅游服务、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一体化。
  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包括三亚、乐东、陵水、保亭4市县。以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会客厅、创新型旅游特区、世界旅游精品区域、环南海经济圈中心区、南海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示范区为目标,加快推进大三亚旅游经济圈转型升级。近期以三亚市为中心,规划统筹区域旅游土地、岸线、景区资源,带动乐东、陵水、保亭旅游发展,突出滨海度假、黎苗风情度假、雨林风情度假等特色,共同打造海南度假旅游和旅游新业态发展的龙头片区。中远期做好“陆海统筹、山海互动、蓝绿并进”,推进区域内旅游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保一体化,放大“大三亚”旅游品牌在区域发展中的影响和价值,致力将三亚打造成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
  (二)着力发展东、西两组团
  东部康养旅游组团。包括琼海、万宁2市。近期发挥当地特色产业和旅游资源优势,加强两市在健康养生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线路设计方面的合作,重点发展商务会议旅游、国际医疗旅游、滨海体育旅游、美丽乡村旅游和低空旅游。借助举办博鳌亚洲论坛、中非合作论坛以及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机遇,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打造国际休闲外交旅游目的地。中远期大力深化旅游业与医疗健康产业、热带高效农业、海洋渔业、农产品加工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延伸。
  西部山海旅游组团。包括儋州、东方、临高、昌江4市县。近期着力建设以海花岛旅游度假区、东坡文化旅游区、昌江棋子湾度假养生区为代表的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形成区域带动。中远期进一步提升旅游项目的国际化水平,打造以奇美西岸、原生态黎乡、历史文化为特色的西部旅游目的地。
  (三)稳步推进中部、三沙两组团
  中部雨林旅游组团。包括五指山、定安、屯昌、琼中、白沙5市县。近期积极对接海口、三亚,重点发展热带农业旅游、森林生态旅游、民族风情旅游和民族工艺品制造。结合“田”字型高速路建设,将琼中打造成海南中部旅游服务中心。中远期通过示范项目带动、产业创新升级,逐步建成海南旅游新的增长极。
  三沙海洋旅游组团。包括三沙市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近期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扩大三沙旅游范围。加快完善三沙旅游基础设施,高水平开发特色岛礁精品度假旅游,开通三沙邮轮旅游新航线,培育多元化、主题化海洋旅游项目,建设西沙群岛海洋综合旅游区。中远期探索发展中沙群岛海洋观光旅游区、南沙群岛邮轮休闲旅游区,打造一批品牌引领型海岛度假旅游项目,将三沙建设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海洋旅游合作区和国际热带海洋旅游目的地。

  第四章 国际化旅游产品规划

  立足旅游项目、新业态、旅游服务等,国际化打造海洋旅游、康养旅游、文体旅游、会展旅游、购物旅游,辐射带动乡村旅游、森林生态旅游、特色城镇旅游、产业旅游、专项旅游等旅游产品全面发展,不断推动海南旅游产品创新升级,形成富有海南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
  第十四条 海洋旅游
  近期做强滨海旅游,拓展海洋、海岛旅游发展空间,稳步推进三沙旅游,积极发展邮轮旅游,大力发展帆船、游艇、海钓等海上休闲运动。
  做精做强滨海旅游。整合滨海旅游资源,着力打造一批滨海精品度假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滨海休闲度假品牌。继续推进海棠湾、亚龙湾、清水湾等热带滨海休闲度假海湾建设,加快三亚亚特兰蒂斯、儋州海花岛、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海洋欢乐世界等一批滨海旅游综合体开发。积极开发无居民海岛旅游和西沙群岛海岛旅游。丰富休闲渔业和沙滩、近海水上运动项目及创意活动类型。探索开通环岛观光巴士,丰富游客体验。
  稳步推进三沙旅游。以西沙邮轮旅游为基础,积极推进海陆空立体旅游方式,做好相关岛屿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强化三沙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岛礁观光旅游,逐步构建海洋生态观光、海洋休闲运动、海岛养生度假、海岛蜜月风情等四大特色品牌。加快推进三沙国家海洋公园建设。
  大力发展邮轮旅游。加强海南邮轮航线与国内滨海城市、港口的航线对接,大力发展环海南岛邮轮旅游,推动开辟海南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跨国邮轮航线和“泛南海”邮轮航线。提升海口秀英港邮轮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南海明珠邮轮港,推进三亚邮轮母港二期工程建设。鼓励支持国内大型企业投资建设邮轮港和购买、租用邮轮。支持国内外企业在海南注册邮轮公司,或与海南本地企业组建国际邮轮公司,参与邮轮旅游运营。积极发展无目的地海上游。
  积极开发帆船、游艇及海钓旅游。培育帆船、游艇大众消费市场。逐步开放岸线和水域范围,推动简化游艇审批手续,放宽航行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和游艇登记、航行旅游、停泊、维护的总体成本。在海口、三亚重点发展大型综合性游艇码头,在儋州、琼海、文昌、万宁、澄迈、陵水等地重点建设以滨海度假及旅游为依托的游艇码头。高水平建设秀英港、金沙湾、半山半岛、凤凰岛、红塘湾等14个帆船、游艇码头和俱乐部,设计主题化环岛游艇休闲旅游线路。鼓励发展海钓旅游,优化海钓生态和市场环境,建设一批休闲海钓示范基地,推出主题海钓旅游线路,通过定期举办海钓赛事或节庆活动,扩大海南海钓旅游的市场影响。
  中远期继续提升滨海旅游质量和效益,加快三沙旅游发展,推进邮轮旅游有序发展,提升帆船、游艇旅游经济效益。
  升级滨海度假产品质量。实施精品化发展工程。优化滨海传统产业格局,进一步提升岛屿旅游、滨海度假酒店、健康机构、休闲运动、娱乐演艺及相关配套设施及产品的品质与效益,引导度假产业向高端化、规模化转变,形成国际一流的滨海度假产业集群。
  加快三沙旅游发展。引进国际标准大型邮轮,优化海南本岛到西沙邮轮旅游航线。积极争取西沙邮轮旅游扩展到南沙,适时开通一程多站的南海旅游线路。加快完善三沙旅游基础设施,高水平开发邮轮和海岛度假旅游、渔业体验休闲旅游、远海观光科考旅游,构建完整海洋旅游产品体系。
  推进邮轮旅游有序发展。加快建立世界一流的邮轮港口群。设计具有海南特色的邮轮线路,提供新型旅游方式、体验内容和游览视角。结合邮轮主题,建立岸上观光线路组织系统。推动南海邮轮旅游实现全面发展,将三沙打造成升级版的亚太国际邮轮服务业集聚区。继续扩大与南海周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合作范围,深化区域旅游合作。
  提升帆船、游艇旅游经济效益。引进国际运营商,丰富帆船、游艇旅游产品,提升产业效益,把海南建设成为世界帆船、游艇旅游高地。
  第十五条 康养旅游
  近期以医疗健康旅游为重点,温泉旅游、养老养生旅游并行推进。
  释放政策红利。用好异地就医、医保即时结算等政策,鼓励推出“医疗签证”,放宽入出境政策,延长长期居留许可。支持扩大医疗旅游对国际资本和民间资本的开放,吸引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产业基金、养老基金进入海南,鼓励健康机构和专业人才在海南创业就业。
  加快建设医疗健康旅游项目。重点发展特许医疗、健康管理、照护康复、医学美容和抗衰老等产业,形成完整的医疗健康产业链。推动海口、三亚中医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中医养生康复疗养旅游。鼓励优质医疗机构扩大疗养服务范围,支持建设集休闲度假、医疗服务于一体的休闲疗养项目。大力推进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万宁东山康城、万宁国际长寿论坛永久会址等项目建设。
  提升温泉旅游产品品质。对接国际标准,以温泉休闲度假为核心,开发中医康疗、养生运动、美容美体等配套产品,提升打造海口观澜湖、三亚南田、儋州蓝洋、琼海官塘、万宁兴隆、保亭七仙岭等6大精品温泉旅游产业聚集区。支持开发文昌官新、万宁尖岭、东方马龙、澄迈九乐宫、定安久温塘、屯昌青奥、陵水高峰、琼中上安、昌江霸王岭、白沙木棉等10个温泉旅游度假区。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温泉品牌。
  大力发展养生旅游产品。在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万宁、乐东等地建设一批生态养生服务基地,加强养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交通、邮电、商业服务、医疗卫生机构等设施,实现海南“候鸟式”旅游度假向全年养生休闲度假转变。重点促进养老旅游向高端化、品质化转型,优化养生旅游产品结构。
  中远期实现国际化、规模化发展,整体提升海南康养旅游国际化竞争力。
  提升康养旅游国际化水平。引进提升一批国际高端康养旅游项目。大力提升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服务、医疗和管理运营的国际化水平,树立海南国际康养旅游品牌,打造国际康养旅游目的地。
  实现康养旅游规模化发展。创新康养旅游产品类型,全面提升康养旅游产品品质,积极引入和培育更多市场主体,进一步扩大市场投资规模,重点完善医疗健康、养老旅游产业链,打造康养旅游产业集聚区,促进康养旅游实现规模化发展。
  第十六条 文体旅游
  近期加强文化元素的提炼和氛围营造,注重一批文体旅游产品开发,大力发展节庆演艺,促进旅游与体育赛事融合,实施“文物+旅游”行动工程。
  提升文化旅游氛围。深入挖掘海南特色的历史、民俗、艺术等文化元素,以多种可视化方式展现、打造第一印象区和城市印象街区,提高城市门户形象。集聚打造不同主题的文化旅游片区和多条文化旅游走廊。积极搭建文化活动发展平台,常态化举办具有海南特色的文化活动。
  开发文体旅游产品。依托海南民族民俗文化特色,不断扩大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规模和影响力,提高黎祖祭祀庆典活动知名度,大力弘扬传承海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将更多的本土文化元素注入到“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中,提升保亭槟榔谷、琼中什寒村等一批民族风情旅游村寨的文化品质,增强游客文化体验感。继续深入挖掘佛教文化、东南亚风情文化、道教文化等本地特色文化,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形成一批精品文化旅游项目。重点推进万达文化旅游城、长隆旅游度假区等一批文体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设。
  发展节庆活动和演艺市场。打造东坡文化节、冼夫人文化节、换花节、七仙温泉嬉水节、潭门赶海节和万宁、陵水中华龙舟大赛等特色节庆品牌。将“海南国际旅游岛欢乐节”办成国际性旅游节庆品牌,结合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举办“国际骑行节”。繁荣文化旅游演艺市场,推动三亚宋城千古情、兴隆剧场等推出一批艺术水准高、市场潜力大的旅游演艺节目,提升演艺水平,强化海南文化特色。
  加强旅游与体育赛事融合。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继续办好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万宁国际冲浪节等国际赛事。全力打造海南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和体育旅游设施,承办大中型国内外体育赛事。通过规划、实施、发展水上娱乐、山地户外、自然生态、民俗节庆、赛事表演、冬训基地、高尔夫旅游等产业项目,形成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体育旅游产业体系和产品体系。
  实施“文物+旅游”行动工程。着力打造海口、三亚、儋州文物旅游示范城市,重点加强蔡家宅、骑楼街区等近现代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统筹协调白查村、高林村等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积极推进临高灯塔、斗柄塔等海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依托各级博物馆精心策划一批精品主题展览,打造文物旅游亮点。夯实旅游支撑基础,通过全面完善文物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努力构建“互联网+文物”旅游智慧平台,统筹构建点、线、面结合的“文物+旅游”发展空间布局,构建“文物+旅游”服务体系。拓展“文物+旅游”消费空间,打造文物旅游特色产品,积极开展文物创意产品开发,全面创新“文物+旅游”营销体系。
  中远期以丰富文体旅游产品类型、提升文体旅游国际化水平为重点。一方面充分利用滨海、山地、森林、湖泊、河流、田园乡村、小镇、城市以及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等空间与资源,扩大旅游空间领域与产品类型,实现文体旅游多元化发展。另一方面加强文体旅游对外开放水平,实现与国际接轨。策划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音乐会、艺术节、动漫展、摄影赛等活动。引进、培育一批开展文体旅游的国际公司和专业人才,对接国际文体旅游市场。
  第十七条 会展旅游
  近期发展会奖、展览旅游,推进会展场馆建设,提升场馆综合利用率。
  做优会奖、展览旅游。积极培育扶持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较强的龙头会奖和展览企业,做优硬件配套设施,提升会展服务水平。积极争取将博鳌国际旅游论坛建设成为国家旅游局和海南省政府共同举办的定期定址国际性旅游论坛。进一步办好海南世界休闲旅游博览会、海南国际海洋旅游博览会、海南国际美食博览会等大型旅游展览。提升三亚海天盛筵、三亚国际热带兰花博览会等会展品质。争取国家级协会、世界500强和上市公司在海南举办学术会、年会、订货会和专业展览会等。
  建设会展场馆。充分发挥海南国际旅游岛优势,提升海南国际会展中心的综合功能,推动三亚、儋州、琼海等地会展场馆建设。重点推进海口湾灯塔酒店、三亚国际会展中心、儋州海花岛、中非(海南)合作示范区等项目建设及综合利用,打造一流的国际交流中心、大型会议中心、世界博览广场。
  推进展馆综合利用。鼓励场馆由事业型管理向经营型管理转型,借助场馆设施,广泛开展体育培训、体育赛事、文艺演出等活动,配套发展娱乐、休闲、餐饮、住宿等旅游产业要素。鼓励公益性运营,充分发挥场馆设施的社会服务功能,满足广大市民及游客健身、休闲娱乐需求。
  中远期丰富会展主题类型,通过“会展+”模式,放大会展旅游的联动效应。
  构建多元会展产品体系。结合国际政治、经济、社会热点,积极引进“一带一路”峰会、全球服务业峰会、中国互联网大会等各类国际性或区域性会议。在旅游购物、健康医疗、互联网产业、特色高效农业等方面培育一批国际化、专业化的品牌会议展览,形成多主题会展产品体系。
  放大“会展+”联动效应。加强会展和旅游在更多空间和领域的联动,创新开发“会展+邮轮游艇”“会展+滨海度假”“会展+海岛旅游”“会展+乡村旅游”“会展+特色小镇”等多元模式,让会奖展览走向海洋、走进乡村。
  第十八条 乡村旅游
  近期加强政策扶持和示范引领,突出海南特色,形成若干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乡村旅游品牌,鼓励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注重特色文化村庄的保护和利用。
  突出海南特色。依托海南乡村生态、气候优势,坚持梯次推进、生态优先、突出特色原则,注重保持乡村自然、人文环境原真性。深度挖掘海南乡村民族民俗文化,结合热带高效农业,开发具有海南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
  加强示范引领。强力推进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形成旅游扶贫示范带动。大力培育“北仍村”“百里百村”“奔格内”等乡村旅游品牌,开发系列乡村生态体验旅游线路,重点打造三亚玫瑰谷、保亭槟榔谷、琼海龙寿洋、五指山牙胡梯田等乡村旅游精品。
  强化政策引导。加快实施《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琼府〔2013〕67号)、《海南省乡村旅游总体规划(2014-2020)》和《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16-2020)》,增强对乡村旅游的扶持力度,加大在公共设施、资金投入、管理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统筹用好惠农政策和资金,着力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推进道路、电力、饮水、厕所、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鼓励新业态发展。因地制宜发展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推动田园综合体和美丽乡村建设。优先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农业基地,创建各具特色的共享农庄,为消费者提供土地租赁、托管代种、产品认养、自行耕种等多种形式的订制服务,培育农旅融合发展新业态,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培育特色文化村庄。挖掘和保护全省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等农村物质文化,传承和保护农村民俗风情、历史沿革、典故传说、祖训家规等农村非物质文化;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民居名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编制和实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村庄建设规划应有体现乡村传统建筑特色的专篇。
  中远期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发展乡村高端度假产品,实现产业融合与富民。
  开发多元乡村旅游产品。丰富“文化体验类”“民俗农庄类”“科普教育类”“会议度假类”“休闲运动类”“特色餐饮类”等差异化乡村旅游产品,规划设计主题游线,实现由观光休闲向多元体验旅游过渡发展。
  着力发展乡村休闲度假。引导发展乡村高端度假旅游产品,引进培育一批野奢度假综合体,建设一批主题化、高端化乡村庄园,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乡村度假品牌。以乡村主题度假为引擎,创新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精品民宿、度假酒店、主题客栈等设施。同步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实现标准化、品质化发展。
  全面实现乡村旅游富民。大力发挥乡村旅游经济带动作用,促进农副产品、手工艺品、旅游用品、纪念品深加工及商贸、休闲地产、运输等产业发展,助力海南乡村旅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第十九条 森林生态旅游
  近期有序推进热带森林公园建设,探索建立国家公园体制。
  有序建设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推进东寨港、清澜港等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滨海红树林湿地国家公园建设,完成湿地资源摸底调查,做好沿海湿地红树林生态修复工作,建立湿地公园和保护小区。发挥海南热带森林旅游资源优势,科学规划和建设尖峰岭、吊罗山、蓝洋、海口火山、七仙岭等9个国家森林公园。通过生态廊道和生态型交通网建设,使海南岛热带雨林集聚区的28个森林公园以及滨海湿地贯通连片,整体打造海南热带雨林品牌。

专栏一:森林公园

  国家级森林公园: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吊罗山国家森林公园、蓝洋国家森林公园、海口火山国家森林公园、七仙岭国家森林公园、黎母山国家森林公园、新盈海上国家森林公园、霸王岭国家森林公园、兴隆侨乡国家森林公园(9个)
  省级森林公园:猕猴岭省级森林公园、阿陀岭省级森林公园、甘什岭省级森林公园、岛东省级森林公园、抱龙省级森林公园、博鳌省级森林公园、大总岭省级森林公园、六连省级森林公园、龙沐湾省级森林公园、南高岭省级森林公园、子阳省级森林公园、盘龙省级森林公园、卧虎山省级森林公园、琼南岭省级森林公园、南山洞中山省级森林公园、毛瑞省级森林公园、牛岭省级森林公园(17个)
  市级森林公园:林春岭市级森林公园、亚龙湾市级森林公园(2个)

  探索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基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旅游景区等资源管理体系,统筹发改、林业、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以及各市、县(自治县)等多个部门,探索建立国家公园体制。
  中远期以增强森林生态养生度假功能为重点,完善森林生态旅游产品体系。
  增强森林生态旅游养生度假功能。发挥森林生态优势,做强森林和温泉养生度假,建设森林养生公寓、度假村、疗养医院等一批高端、低密度的养生度假设施,丰富康养旅游新业态,打造森林生态养生度假国际品牌。
  完善森林生态旅游产品体系。深化森林生态旅游体验功能,打造雨林人家、主题博物馆、热带雨林户外运动基地、奇幻雨林、养生山吧等多元化特色旅游项目。完善森林观光、度假养生、运动探险、野生动物观赏、雨林科普等森林生态旅游产品体系。设立森林旅游项目动态准入准出机制,保护自然生态,实现科学有序发展。
  第二十条 特色城镇旅游
  近期加快实施《海南省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琼府〔2017〕56号),落实特色小镇建设和申报工作,探索特色旅游小镇建设经验,有序推进旅游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融合。
  推进特色小镇与旅游产业融合。积极争取和研究特色小镇的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加快互联网、工贸服务、热带高效农业、黎苗文化、商贸物流等特色产业小镇与旅游产业融合,通过融入旅游要素,引入新业态,完善特色小镇的旅游观光、体验和娱乐等综合服务功能。挖掘文化内涵,突出建筑风貌,营造旅游氛围,形成“一镇一特色、一镇一主题、一镇一产业”的差异化发展格局。
  加快旅游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加快推进旅游中心城市、特色旅游城市、旅游小镇的开发。在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万宁等主要旅游城市,结合城市建设和旧城区改造,规划建设文化艺术街、酒吧一条街、美食一条街、购物一条街、休闲步行街等特色文化和商业街区。积极推进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精心打造一批集观光、休闲、度假、养生、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特色旅游城镇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中远期加强特色小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旅游城镇体系的打造。
  加强特色小镇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市场趋势变化,适时调整特色小镇产业结构,更新旅游业态。在做好旅游产业基础上,培育特色主导产业,推进产业纵深发展,实现产业联动和融合。后期注重土地二级开发,进一步做好居住、商业、教育、医疗、休闲娱乐等配套,促进综合配套设施升级,增强特色小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打造国际旅游城镇体系。以建设城市休闲片区为抓手,增设休闲广场、城市公园等基础设施,强化旅游城镇休闲娱乐功能,打造以海口、三亚为核心引领的国际旅游中心城镇体系。
  第二十一条 购物旅游
  近期释放免税购物政策红利,推进本土特色旅游商品持续创新。
  优化免税购物政策。提升免税购物限额,扩大免税商品品种,优化离岛免税店布局,选择在客流量大的高铁站、港口码头增设免税店。将通过轮渡和邮轮进出岛的游客纳入离岛免税政策适用范围,争取引入国际优秀免税运营商参与海南离岛免税业务,给旅客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
  开发特色本土旅游商品。打造海南黎锦苗绣、椰壳贝艺、海南木雕、椰子食品、咖啡茶叶、热带水果6大特色商品品牌,推进特色食品、丝绸织锦、文化创意等10类旅游商品开发,积极开发三沙特色旅游商品。

专栏二:旅游商品

  特色食品、丝绸织锦、文化创意、工艺美术品、文物和仿制品、特色服装、特色饰品、旅游书刊画册、户外旅游用品、旅游日用消费品(10类)
  中远期构建旅游购物场所体系,打造一批旅游商品基地,全面提升海南购物旅游竞争力。
  完善旅游购物体系。完善免税购物城、休闲购物街、旅游商品专卖店、景区商店、乡村连锁店等旅游购物场所建设,推进旅游购物场所向旅游乡镇延伸,形成重点有序、支撑发展的购物场所格局。加强“海南礼物”旅游商品平台建设,完善线上线下展示和销售渠道。
  打造旅游商品产业基地。引进和扶持一批生产特色旅游商品的龙头企业,建设一批集商品研发、企业孵化、商品生产和销售“四位一体”的旅游商品基地,全面提升旅游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水平和规模。
  第二十二条 产业旅游
  近期以航天科技旅游为重点,加强推动工旅融合。
  加快航天科技旅游。以航天科技旅游为龙头,依托文昌航天文化旅游区,延伸开发航天主题度假酒店、主题餐厅、主题商店、主题商品。继续发展文昌航天城观光游,增加夜游观光项目,大力推进航天科教旅游,打造航天论坛,塑造航天旅游品牌。持续推进航天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建设航天农业示范基地,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发展战略,高水平发展航天科技产业园。
  推动工旅融合。在全省信息产业园、动漫软件园、农产品加工园等产业园区中融入旅游元素,打造集开发、生产、参观、科普、体验为一体的工业旅游产品,同时加强与周边景区(点)的联动,设计主题旅游线路。推动大型水库、铁路、核电项目旅游化改造。
  中远期结合海南高科技产业优势,大力促进新能源技术、海洋深潜、工矿企业与旅游深度融合。同时依据海南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结合市场需求,培育新的产业旅游增长点。
  第二十三条 专项旅游
  推进低空飞行旅游。近期优化低空旅游发展环境,探索性建设试点基地,丰富低空旅游产品类型。加大低空飞行旅游政策支持;开发水上飞机、直升机等通用航空观光休闲项目,建设海口、三亚、三沙、琼海等低空飞行试点基地,鼓励通用航空企业开发空中婚礼游、热带海岛休闲游、海岸线观光游、火山口和原始森林探秘游、伞降和滑翔极限运动游、低空飞行表演游等低空旅游产品;积极发展低空飞行小镇。中远期完善服务设施;健全专业人才体系;开通覆盖全岛的低空旅游航线,将海南建成全国低空旅游发展示范区。
  发展自驾车房车露营旅游。近期研究房车管理和运营机制,重点加快推进示范性房车营地建设,做好游线规划。建立房车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快标准制定;重点建设雷琼世界地质公园、铜鼓岭、尖峰岭、棋子湾、火山海岸、五指山等一批国际化、标准化、生态化的汽车旅馆和自驾车房车露营基地;依托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旅游小城镇和旅游度假区,结合全省精品旅游线路,设计并推出一批海岛特色自驾旅游线路。中远期构建覆盖全岛的自驾车房车露营服务体系。
  丰富婚庆旅游产品。近期做优产品,做强基地。进一步开发游艇婚礼、邮轮婚礼、海湾婚礼、黎苗民俗婚礼等10类婚庆旅游产品。整合打造天涯海角、热带天堂森林公园、大小洞天、海口观澜湖等12个特色婚庆基地。中远期完善婚庆旅游产业链,举办婚庆节庆会展活动,发展婚纱摄影、婚礼目的地、蜜月旅游、婚礼用品等特色婚庆经济,培育一批婚庆旅游品牌企业,打造以美丽、幸福和爱情为元素的海岛婚庆旅游品牌。

专栏三:特色婚庆基地

  海口观澜湖婚庆基地、三亚天涯海角婚庆基地、三亚热带天堂森林公园婚庆基地、三亚大小洞天婚庆基地、三亚游艇婚庆基地、儋州光村雪茄风情小镇、琼海田园小镇婚庆基地、文昌椰乡婚庆基地、五指山黎苗民俗婚庆基地、澄迈咖啡小镇婚庆基地、陵水珍珠海岸婚庆基地、琼中奔格内黎苗民俗婚庆基地(12个)
  推进高尔夫与旅游融合发展。近期加大对高尔夫旅游产业的培育和政策支持,以品牌赛事及会展为抓手,积极引导高尔夫旅游产品创新升级。以观澜湖高尔夫世界明星赛、海南高尔夫球公开赛等品牌赛事为主导,开发高尔夫产品和线路,巡回举办推广活动。中远期规范行业标准,强化高尔夫旅游资源整合和产业融合。发展“高尔夫+度假”“高尔夫+会议”“高尔夫+乡村”“高尔夫+养老地产”等产品类型。大力促进高尔夫用具设计、装备制造、运动培训、购物商店等上下游产业发展,构筑产业链。
  第二十四条 旅游项目体系
  (一)旅游产业园区
  以“多规合一”为契机,突出打造6大旅游产业园。从政策配套落地、产品优化、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吸引更多的旅游相关企业入驻园区,有效推动产业聚集,形成海南旅游新亮点。

专栏四:旅游产业园

  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度假区、三亚邮轮母港产业园、三沙海洋旅游、儋州海花岛旅游度假区、陵水清水湾旅游度假区(6个)
  (二)旅游度假区
  全力打造25个重点旅游度假区。强化度假区的综合服务功能,丰富旅游业态,全面提升旅游度假区的旅游配套设施和服务水平,实现与国际接轨。深度整合资源,挖掘文化内涵,突出主题特色,加大对山地、滨海、乡村等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构建山海互动、主题多元的旅游度假区发展格局。

专栏五:重点旅游度假区

  中国雷琼海口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海口长影环球100电影产业园区、海口桂林洋热带农业公园、海口桂林洋万达文化旅游城、三亚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三亚大东海旅游度假区、三亚崖州湾长隆旅游度假区、儋州东坡文化旅游区、琼海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文昌航天文化旅游区、文昌木兰湾旅游度假区、文昌铜鼓岭国际旅游度假区、万宁石梅湾/神州半岛休闲度假区、万宁兴隆旅游度假区、五指山热带雨林旅游区、乐东莺歌海度假旅游区、乐东龙沐湾旅游度假区、乐东尖峰岭热带雨林旅游区、定安南丽湖生态养生文化旅游区、陵水吊罗山热带雨林旅游区、陵水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昌江棋子湾度假养生区、昌江霸王岭旅游区、保亭七仙岭温泉旅游度假区、琼中红岭环湖旅游区。
  (三)旅游综合体
  加快推进一批标志性旅游综合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产业要素配置,强化休闲、度假、商务、会展、娱乐、购物等主要功能,探索合理的运营和营利模式,构建科学布局、业态合理、特色鲜明的旅游综合体发展体系。

专栏六:旅游综合体

  海口万达文化旅游城、海口南海明珠邮轮港旅游综合开发人工岛项目、海口东海岸如意岛项目、海口秀英港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三亚海棠湾国家旅游度假区、三亚亚特兰蒂斯、儋州海花岛旅游综合体、文昌航天城、文昌铜鼓岭度假区、澄迈盈滨半岛生态旅游度假区、陵水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海洋欢乐世界(11个)
  (四)旅游景区
  以“海澄文”、“大三亚”旅游核为中心,重点提升旅游景区品质,优化景区等级结构,合力构建一批高A级旅游景区,至2020年国家5A级旅游景区(点)达到8-10家,4A级景区(点)达到20-24家。发挥海南本土资源优势,引入多方社会资本,加快推进海南旅游景区建设进度,精品化打造一批高品质、高水平的特色旅游景区,提升海南旅游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专栏七:提升和新建旅游景区

  创A景区:海口红树林乡村旅游区、海口复兴城中国香街、三亚千古情、海南热带植物园、儋州鹭鸶天堂景区、琼海万泉河水上人家、琼海万泉河峡谷漂流、文昌铜鼓岭旅游区、文昌宋氏祖居、文昌航天科普中心、文昌孔庙、文昌八门湾红树林湿地公园、万宁兴隆热带花园、万宁日月湾南海渔村文化旅游区、万宁南国热带雨林游览区、五指山红峡谷景区、五指山大峡谷景区、五指山黎峒文化园、乐东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乐东毛公山景区、澄迈金山寺、澄迈富力湾湿地公园、临高文庙文化旅游区、定安母瑞山红色景区、屯昌梦幻香山文化园、陵水清水湾旅游风景区、昌江霸王岭、昌江海尾湿地公园、昌江核电站、保亭神玉文化园、保亭茶溪谷文化旅游区、琼中百花岭风景名胜区、白沙罗帅天涯驿站(33个)
  2A升3A:海口海瑞墓、琼海红色娘子军纪念园、海南热带飞禽世界(3个)
  3A升4A:海口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三亚鹿回头风景区、三亚海誓山盟凤凰岭景区、三亚亚龙湾玫瑰谷、儋州石花水洞地质公园、琼海白石岭景区(6个)
  4A升5A:雷琼海口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三亚亚龙湾热带天堂森林园、三亚天涯海角游览区、三亚西岛旅游度假区、海南东山岭文化旅游区(6个)

  新建重点景区: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新区、海口桂林洋国家热带农业公园、海口长影环球100、海口万达文化旅游城、海口秀英港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三亚海昌梦幻不夜城项目、三亚凤凰谷乡村文化旅游区、儋州叶榕海滩旅游度假区项目、儋州儋耳山文化旅游区、儋州松涛天湖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儋州观音洞(莲花山)地质公园、儋州光村银滩旅游度假区、琼海潭门游艇项目、琼海潭门休闲渔业项目、琼海博鳌·侨乡历史文化旅游度假区项目、琼海博鳌湿地公园、文昌南海妈祖世界和平岛、万宁兴隆咖啡公园项目、万宁兴隆侨乡国家森林公园项目、万宁兴隆水镇花街项目、万宁中非合作圆桌会议永久会址项目、万宁国际长寿论坛永久性会址项目、东方俄贤岭森林旅游区、东方福缘湾国际文化旅游区、东方索契俄罗斯文化旅游项目、五指山初保生态文化旅游区、乐东龙沐湾游艇港项目、海南国际热带海洋旅游文化度假区项目、海南加笼坪雨林度假区、澄迈盈湾半岛旅游度假区、临高“彩桥寻梦”乡村旅游项目、定安章塘七彩田洋项目、屯昌青奥温泉度假区、屯昌太极海南医疗养生旅游产业园、屯昌羊角岭水晶地质公园项目、屯昌国家农业公园示范区(猪哈哈的农场)、陵水清水湾先行区海洋公园、陵水润达农业公园、陵水东高文化旅游区、昌江峻灵王文化产业园项目、昌江海矿地质公园项目、昌化江畔木棉公园项目、保亭龙湾·雨林谷、保亭海棠山养生度假区、保亭甘弓鸟文化旅游区(美丽之冠·阿凡达)梦幻世界项目、保亭脚下河休闲文化旅游区、保亭大溪谷热带雨林影视文化旅游区、琼中红岭环湖旅游区、琼中东五指山热带雨林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综合开发项目、白沙元门乡国家农业公园、白沙邦溪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公园(51个)
  新建一般景区:海口火山旅游医疗养生基地建设项目、海南冼夫人文化旅游城、三亚丰兴隆生态公园、儋州后水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琼海东丽湖休闲度假项目、万宁兴隆绿野咖啡庄园示范建设项目、万宁兴隆咖啡谷项目、中国东方·黄金文化风情旅游区、五指山花舞人间旅游项目、五指山苗绣织锦园、乐东山荣红水河旅游风景区、屯昌龙州湾乡村生态公园、陵水吊罗山生态旅游度假村、陵水高峰温泉旅游度假区、昌江峨港生态农业园、保亭毛感南新山岚谷、保亭什玲镇水尾村水车主题乡村休闲旅游公园、保亭七仙花海休闲农业观光园、琼中百花苑乡村旅游项目、白沙付峨岭森林生态旅游公园(20个)
  (五)特色产业小镇
  着力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服务配套、旅游要素齐全、特色产业突出、治理管理精细、就业创业集聚、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兼具旅游与社区功能的特色产业小镇,推动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体系建设。按照3A级以上景区标准全面指导特色产业小镇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兰洋温泉养生休闲小镇、中和东坡文化风情小镇、红旗花卉风情小镇、旧州古韵风情小镇等56个特色旅游风情小镇建设。挖掘小镇资源,发挥主导产业优势,打造特色鲜明的旅游业态,坚持市场化运作,加大引入社会资本力度,有序推进45个特色产业小镇建设。

专栏八:特色产业小镇

  特色旅游风情小镇:演丰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风情小镇、红旗花卉风情小镇、甲子猫眼互联网小镇、旧州古韵风情小镇、新坡民俗文化旅游小镇、石山互联网农业、火山风情旅游小镇、亚龙湾玫瑰风情小镇、天涯小鱼温泉小镇、龙海创客小镇、林旺旅游服务小镇、龙江手工创艺小镇、八一军垦风情小镇、中和东坡文化风情小镇、光村雪茄风情小镇、兰洋温泉养生休闲小镇、万泉水乡风情小镇、中原南洋风情小镇、潭门南海风情小镇、博鳌田园小镇、东郊椰林小镇、航天龙楼小镇、会文佛珠小镇、铺前民国骑楼旅游小镇、兴隆东南亚风情小镇、龙滚侨乡小镇、和乐龙舟渔家小镇、日月湾冲浪小镇、水满雨林茶园风情小镇、毛阳红色田园风光小镇、大田乡村休闲旅游小镇、板桥国际文化小镇、新龙福缘文化小镇、龙门富硒冷泉小镇、龙湖道家文化小镇、翰林富硒香米·红色旅游小镇、仙沟美食·物流小镇、乌坡南药养生风情小镇、新兴旅游和健康养生小镇、澄迈福山咖啡文化风情镇、大丰归侨文化小镇、多文桑蚕小镇、昌化古城文化小镇、七叉木棉雨林小镇、尖峰热带雨林小镇、九所养生度假小镇、光坡休闲农业风情小镇、七坊养生度假温泉小镇、金波山水度假休闲小镇、白沙原生态茶园小镇、长征乡村旅游小镇、上安温泉旅游小镇、新政旅游风情小镇、南田温泉度假小镇、南平温泉养生小镇、五指山黎苗文化小镇、南岛山地度假小镇(56个)
  特色产业小镇:云龙工贸服务小镇、三门坡荔枝风情小镇、大坡胡椒风情小镇、大致坡农贸物流小镇、天涯兰花风情小镇、海棠水稻公园小镇、青田黎苗风情小镇、白马井古渔港风情小镇、木棠互联网创艺小镇、王五现代物流小镇、南丰特色生态农业小镇、会山黎苗风情小镇、大路农耕文化小镇、塔洋古邑风情小镇、长坡椰韵风情小镇、锦山渔牧特色小镇、潭牛文昌鸡美食小镇、东河黎锦文化小镇、黄竹果园小镇、枫木冬季瓜菜小镇、西昌特色养殖小镇、南坤(中坤)油茶小镇、坡心农业公园小镇、老城生态软件园小镇、桥头琼台农业小镇、瑞溪农业公园小镇、文儒生态农牧业小镇、加乐沉香小镇、新盈渔家风情小镇、加来冬季瓜菜小镇、博厚乡村旅游花卉小镇、调楼渔业风情小镇、海尾湿地渔家小镇、十月田生态农业小镇、黄流商贸服务小镇、千家农产品物流小镇、英州种业小镇、黎安海风小镇、邦溪农产品加工小镇、青松南药风情小镇、湾岭农贸物流小镇、黎母文化小镇、红毛奔格内旅游小镇、三道雨林黎苗小镇、阳江红色小镇(45个)

  (六)美丽乡村
  挖掘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乡村旅游景观,重点推进以特色旅游村、休闲农业产业园区、休闲农庄、乡村民宿、乡村休闲旅游社区为核心内容的乡村旅游项目建设。高标准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到2020年完成打造1000个美丽村庄示范村。建成一批乡村旅游特色民宿示范村和美丽乡村休闲旅游度假景区。积极推进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强美丽乡村与各旅游区的互动,打造美丽乡村旅游集群片区,构建美丽乡村旅游体系。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推动农副土特产品销售。实施乡村旅游“创客行动计划”,支持旅游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创业就业,推出一批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和以乡情教育为特色的研学旅行示范基地。
  (七)特色街区
  整合海南本地美食、文化、商贸等资源,利用传统文化街区、商业街区、休闲旅游步道等空间,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业态,提升建设一批文化内涵丰富、主题特色鲜明、建筑风格统一、街区管理规范的特色街区,强化市场宣传,扩大海南特色街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专栏九:特色街区

  已建成:海口观澜湖兰桂坊、海口复兴城中国香街、海口海甸岛滨江海岸文化创意酒吧街、海口新埠岛星海湾水岸风情街、海口演丰红树林商业街、三亚解放路步行街、三亚火车头万人海鲜广场、三亚亚龙湾亚泰商业街、三亚亚龙湾奥特莱斯1号小镇、琼海博鳌亚洲风情广场(11个)
  建设中:海口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三亚槟榔河旅游商业街、三亚海棠湾中免湖心岛、三亚半山半岛吉庆广场欧洲风情商业街、儋州骑楼小吃街、儋州海花岛购物中心、儋州城北世家、儋州澳门街、琼海博鳌美食街区、文昌文南老街、万宁老街、东方边贸城、五指山美食街、乐东特色旅游街、澄迈四季康城美食街、澄迈生态软件园第三时间休闲街、临高旅游美食购物一条街、定安美食一条街、屯昌美食文化街、陵水特色美食一条街、陵水清水湾风情一条街、昌江玉文化商业风情街、保亭双大风情街、保亭保城河沿岸休闲旅游步道街区改造、琼中壹号广场“奔格内”旅游特色美食街、白沙邦溪美食街(26个)

第五章 旅游产业融合规划

  第二十五条 传统旅游要素
  (一)旅游餐饮
  利用城市街区、风情小镇、热带乡村、滨海沙滩等特色环境,开发建设一批具有本地文化氛围、主题鲜明的美食文化街(区),实施“名片+名菜+名店”工程,引进不同菜系,丰富餐饮种类,强化海南旅游餐饮业发展氛围,重点打造海口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博鳌美食街区、万宁老街等休闲美食街,形成特色餐饮片区。健全旅游餐饮标准化管理制度,加强卫生、质量与价格监督。整合美食资源,策划举办具有海南本土特色的美食文化节,加强市场宣传,打造海南美食文化品牌。
  (二)旅游住宿
  推进高端度假酒店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加快经济型酒店建设;挖掘海南特色乡村、民俗、雨林、海洋等元素,打造具有海南地方特色的主题酒店、精品民宿、乡村客栈等;鼓励发展房车露营地、帐篷酒店等住宿新业态。引入国际知名酒店品牌,提升酒店运营和服务的国际化水平。加大对星级酒店、民宿等住宿设施的规范整治,强化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乡村、森林、城市、滨海、海岛等空间资源,形成多元住宿格局,加快构建结构合理、主题多元、布局科学,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的住宿体系。
  (三)旅行社和旅游客运
  鼓励旅行社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发展。创新旅行社体验式商业模式,打造体验式旅行社集聚的旅游服务街区。积极拓展电子商务,开发针对邮轮游、乡村游、养生游、文化游等专项产品的服务,推出定制团、高端团等新型产品。鼓励加快旅游客运改革,积极落实《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积极培育旅游客运企业,全面实现全省旅游客运无障碍通行。支持培育大型租车集团,完善全省旅游租车服务体系,根据自驾游、亲子游、家庭游等散客市场的需求,积极鼓励推出个性化、定制化租车服务。
  (四)旅游景区
  实施精品带动战略,重点提升现有景区的规模和品质,高水平打造一批精品化、国际化景区,科学设计旅游线路,形成区域特色鲜明、山海互补的旅游景区发展格局。创新景区经营管理方式,探索旅游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市场化运营模式。全面开展A级景区综合检查和整治,健全A级景区动态监管机制。加强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推进智慧旅游景区试点建设。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加强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控制,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
  (五)旅游购物
  加强免税购物吸引,优化免税购物政策,提升免税购物额度,增加免税商品种类,放宽购物数量限制,开通多个免税购物网点。合理布局旅游购物点,建设南北部中心购物区、西部边境购物区、黎苗特色购物区、产业主题购物区。加强政策扶持,推动设立旅游商品开发专项经费,推进老字号的快速发展,设立旅游商品展销推广中心、旅游购物直销店。拓展宣传途径,鼓励举办年度性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借助国际旅游交流活动,开展旅游商品推介会、举办旅游商品博览会。继续办好海南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海南世界休闲旅游博览会等活动。
  (六)旅游娱乐
  构建全时娱乐产业,加快发展夜间经济,重点发展滨海夜景、夜间美食、夜间购物、夜间演艺等。打造主题文化娱乐片区。在充分挖掘本土特色文化内涵、打造海南特色娱乐产品基础上,有序引进知名企业,打造环球影城、乐高等国际娱乐品牌项目,提升海南旅游娱乐国际化水准。重点发展商业体验娱乐、主题酒店娱乐、赛车试驾娱乐、影视体验娱乐四类新型业态,形成一批时尚新业态娱乐消费项目。结合高新技术、创意元素,开发不同类型主题公园,进一步提升海南主题公园旅游功能的多元性和综合性,促进规模化发展。
  第二十六条 旅游+农业
  通过重点扶持乡村旅游项目,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人才培训、农业电商等建设。制定、完善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多元的乡村旅游新业态,加大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开发特色产品和精品线路,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休闲渔业,做好星级企业培育和示范点创建。以“共享农庄”为抓手,探索发展田园综合体,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发展以特色渔村和渔港为载体,渔业体验、海鲜美食、渔村度假等多元复合业态为重点的现代休闲渔业产品体系。打造一批热带高效农业、海洋渔业等节庆活动,树立和传播海南特色农业旅游品牌。挖掘和开发农耕文化,加强对海口、五指山、白沙等市县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实现与休闲农业的深度融合。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农旅文”深度融合,构筑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第二十七条 旅游+互联网信息业
  加快发展旅游电子商务,促进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与各大旅游电商平台合作,推动旅游产品移动支付电子化进程,支持社会资本和企业建设互联网免税购物平台。强化“旅游+互联网”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设“旅游+互联网”产业园区,大力推进“旅游+互联网+”发展,重点打造“旅游+互联网+金融”、“旅游+互联网+农业”“旅游+互联网+购物”等新业态。加强“旅游+互联网”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 旅游+医疗健康业
  利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政策优势和有利条件,推出可长期居留的医疗签证,加大健康产业政策领域对外开放的范围。建设一批满足中高端消费需求、产品主题多元化的医疗健康旅游基地,形成为游客提供体检、健康管理、医疗服务、康复、养生等完整的医疗健康旅游产品。建立完善的现代医疗体系和旅游服务配套体系,探索“互联网+医疗旅游”服务,创新发展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引进社会资本、知名医疗保健机构,鼓励优质医疗机构、疗养机构和旅游服务机构加强合作;积极引进境内外知名医疗和保健机构,争取开办合资医院,引入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满足境内外游客的休闲疗养服务需求。注重高端医疗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第二十九条 旅游+金融业
  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中小微旅游企业以旅游景区特许权、营运权质押担保,向信用担保机构申请资金支持。支持优质旅游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每年争取扶持1-2家优质旅游企业上市及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支持小微企业到区域性股份交易场所挂牌。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资产证券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建设;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发展海南休闲度假、海岛探险等新产品旅游保险,构建多层次旅游风险保障体系。
  第三十条 旅游+商务会展业
  加快推进会展服务标准化、设施设备品质化建设,建立海南会展统筹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简化会展申办手续,完善酒店、会展等基础设施。培育一批会展龙头企业,引进一批国际知名会展机构,建立会展行业资质评定制度。发展“以会展带培训”模式,建设美容、潜水、游艇、公务机驾驶等一批培训基地。完善会议会展场馆周边交通、餐饮、娱乐、酒店、商业街区等配套服务设施和旅游要素,加强会议会展产业联动效应。
  第三十一条 旅游+工业
  引导现有工业园区、高新园区、特色工矿业企业及废旧工厂等进行旅游化改造,修建或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增加观光、购物、餐饮、体验等旅游功能,形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的工业旅游景点。加快发展旅游装备制造和旅游商品加工业,重点发展游艇、轻型水上飞机、房车、越野和户外运动装备、潜水设备、高尔夫用具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加强研发设计,发展特色旅游食品、服饰、工艺品加工业。积极培育休闲、登山、潜水、露营、探险等各类户外用品品牌。
  第三十二条 旅游+林业
  完善海南森林旅游规划和森林旅游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海南森林旅游法规、管理、开发、生态保护政策。实施森林旅游交通畅通战略,高水平建设配套设施。加快建设林业生态旅游景区,推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野生动植物观赏基地等建设,发展一批主题鲜明的森林特色小镇,培育林业生态旅游示范典型,推动林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森林休闲康养旅游、森林科普教育旅游。在旅游宣传中增加森林旅游的内容,把森林旅游景区、产品和投资项目纳入全区旅游宣传推介活动,打造优秀森林旅游品牌。积极引进国内外森林旅游的规划、管理、发展、营销方面的人才,加快森林旅游人才培养。
  第三十三条 旅游+文化体育业
  打造以海洋海岛文化、生态健康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热带雨林文化、休闲度假文化、红色文化等为主题的旅游核心品牌,丰富和提升海南旅游的文化内涵。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主体,联合挖掘海南传统文化艺术和制作技艺等,开发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文化演出项目和文创商品,促进旅游业与传统文化艺术、工艺深度融合。加快对历史文化景区(景点)的升级改造和古村落、古建筑、古遗址的修复,打造一批具有海南文化特色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小镇和美丽村庄。整合华谊冯小刚电影公社、海南长影“环球100”、三亚宋城千古情等资源,打造影视、演艺产业集群。以中国游戏数码港为依托,大力发展海南游戏、动漫等文化创意产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海南高尔夫公开赛“三大赛事”为龙头的赛事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新型海上休闲运动,加强海上体育旅游开发。推动体育装备制造业发展,探索发展竞猜型体育娱乐业。
  第三十四条 旅游+教育
  鼓励将研学旅行纳入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遴选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进一步研究制定研学旅行的行业标准。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构建布局合理、互联互通、主题鲜明的研学旅行网络。研究制定针对中小学生研学旅游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供优质旅游服务,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加强对研学旅行专业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建立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为海南研学旅行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第六章 国际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

  按照“全省一盘棋”的思路,对接海南省路网、电网、气网、水网、光网等“五网”建设,加快推进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四级交通系统、完善三类服务设施、布局全域旅游服务中心、实施智慧旅游工程。重点通过提升旅游软服务的国际化水平,为旅游者提供规范标准、优质高效、安全舒适的旅游公共服务,增加游客的幸福感,全面提升海南旅游国际竞争力,奠定其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重要基础。
  第三十五条 四级交通系统
  (一)升级航空和海上交通,改善外部进入性
  改善航空交通,形成“南北东西,两干两支”机场布局,其中“两干”为海口机场和三亚机场,将三亚新机场打造为国际门户机场;“两支”为儋州机场和琼海博鳌国际机场。提高海口机场、三亚机场、琼海博鳌机场航空运输中转能力。巩固、加密现有入境航线航班,开通更多国际航线,优化国内航线,支持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包机业务。实施永兴机场改扩建工程,加快推进儋州机场建设。逐步加强空港旅游综合区建设。
  提升海上交通,加快“四方五港”(海口港、洋浦港、八所港、三亚港、清澜港)的建设和转型发展。其中,将三亚港发展为邮轮母港和游艇示范基地,打造东南亚区域邮轮中心,吸引国际邮轮停靠并输送客源,进一步完善海口港的邮轮母港功能,推动海口湾南海明珠人工岛建设邮轮港口配套设施,推动儋州、清澜建设邮轮经停港,以海口港为重点发展联系北部湾和广东沿海港口的高速海运体系,增强琼州海峡两岸轮渡交通的运行效率,提升轮渡服务管理和船上旅游休闲消费,推动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港口、港区、港城一体化发展。
  (二)提升铁路交通,加强内外联动
  对外交通,改造升级现有粤海轮渡设施,开通动车轮渡,尽快实现海南高铁融入国家高铁网。中远期进一步增强跨海铁路的旅游服务能力。
  对内交通,以环岛高铁为骨架,发展特色铁路和支线铁路,并对站点、线路进行国际化、旅游化改造,发挥全国高铁旅游化发展示范带动作用。创新开展观光旅游专列,利用粤海铁路基础设施,开发“三亚-乐东-东方-昌江-儋州”西部老火车旅游线路产品。结合三亚新机场规划建设,研究三亚临空经济区支线铁路。加快建设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大三亚旅游经济圈的轨道交通系统。完善高铁运营和服务设施,结合环岛高铁线布局短途公交和自驾车服务体系。
  (三)完善公路交通,打造精品旅游线路
  构建以“田字型”高速公路为骨架、“三纵四横”国道为主干线、环岛滨海旅游公路及其他国省道为补充的干线公路网络。
  建设一批旅游公路干线。建设环岛滨海旅游公路,串联全省主要滨海旅游资源。强化海榆中线、翁田-大丰公路、琼海-屯昌公路、万宁-洋浦线、琼中-万宁公路、陵水-昌江公路、五指山-尖峰公路等干线公路的旅游服务功能,中远期进一步提高所有景区的可进入性。
  畅通一批旅游连接线。加快建设及完善通往各景区(点)、旅游度假区、特色产业小镇、美丽乡村的公路连接,重点推进全省重大旅游项目、国家4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连通主要干线公路。
  优化旅游交通无缝衔接。实现游客在高铁站、机场与景区(点)间无缝换乘。加强机场、高铁站等交通枢纽至重要酒店、重要旅游景区的巴士专线服务,完善城际旅游交通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接驳服务。结合汽车租赁体系,重点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公交集团、旅行社和景区自营四种类型的“旅游直通车”,实行公交化运营、班线化运作、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统一化调度。
  形成15条推荐游览线路。形成若干旅游线路,引导沿线市县和线路运营企业加大线路营销力度。

专栏十:海南精品旅游线路

  医疗养生、康体度假旅游线,热带森林旅游线,民族文化体验旅游线,乡村风情旅游线路,探险和产业科技旅游线,宗教文化体验旅游线,特色美食体验旅游线,海南岛—西沙群岛邮轮旅游线,环海南岛游船游线,环南海邮轮旅游线,环岛自驾休闲旅游线,环岛动车观光游线,昌化江旅游线路,万泉河旅游线路,南渡江旅游线路(15条)
  (四)完善绿道系统,丰富游览方式
  发展休闲绿道和骑行旅游,打造“骑行天涯,徒步海角”的休闲绿道品牌。打通市县内部绿道,修建跨市县绿道,形成覆盖全省的绿道网络,重点规划热带田园、椰风海韵、七彩黎乡、奇美西岸四大主题性绿道。加强绿道与海岸线、周边景区、度假区、公园、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的联通性,注重基础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提升绿道的景观化、休闲化设计。完善绿道驿站和服务点建设,配置非机动车租赁点、观景平台、生态厕所、医疗点、休息点及露营点等设施,打造具有通达、游憩、体验等主题旅游线路,后期注重探索绿道社会化运营机制,实现可持续运营。
  开设双层旅游观光巴士,发展城市有轨电车。沿海及内河开通水上观光巴士线路。积极发展热气球、直升机等低空飞行旅游。
  第三十六条 三类服务设施
  近期在重要的景区、度假区、城市休闲片区、交通枢纽等完善三类服务设施,中远期实现与国际接轨,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服务设施体系。
  改造基础设施。推动海南全省各市县和小镇进行旅游化改造,积极推进旅游厕所、旅游停车场、旅游休息设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不断提升旅游设施品质。推进景区、酒店等旅游经营和公共服务场所的多语种标识标牌建设。
  增设休闲设施。按照“布局合理、特色突出、服务完备”的要求完善休闲服务设施。引入国际水准、本土特色的餐饮街、免税购物商店、旅行体验商店、剧院等休闲业态,加快建设一批休闲街区、休闲步道、休闲广场和城市公园绿地。
  提升旅游软服务水平。全省开展“友好海南”、“志愿者服务”、“优质服务主题年”三大活动,深化城市居民和旅游从业者的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城乡旅游软服务水平,实现国际化、一体化。
  第三十七条 全域旅游服务中心
  全域旅游服务中心包括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近期加强两类服务中心硬件建设和服务水平提升,中远期探索创新运营模式,增强可持续运营能力。
  完善旅游集散中心。在海口美兰机场、海口新海港、三亚机场建设一级旅游集散中心;在海口秀英港、三亚高铁站集散中心、博鳌高铁集散中心、文昌高铁站集散中心等建设二级旅游集散中心,依托汽车站、加油站、景区(点)等,在澄迈、临高、定安、屯昌、昌江等市县县城建设三级旅游集散中心(点),构建一二三级旅游集散中心体系,提供网络化、信息化的集散服务。

专栏十一:旅游集散中心

  一级旅游集散中心:海口美兰机场、海口新海港、三亚机场(3个)
  二级旅游集散中心:海口秀英港、三亚高铁站集散中心、儋州白马井旅游集散中心、儋州那大旅游集散中心、博鳌高铁集散中心、文昌高铁站集散中心、万宁高铁站集散中心、东方高铁站集散中心、乐东高铁站集散中心、陵水高铁站集散中心(10个)
  三级旅游集散中心:五指山、澄迈、临高、定安、屯昌、昌江、保亭、琼中、白沙等市县

  加快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建设。依托旅游集散中心和窗口服务单位(景区景点、旅行社、酒店等),加快建设一批旅游信息咨询中心。探索建设一批具有海南风情特色的“黎苗人家”旅游信息咨询志愿服务站,逐步构建海南旅游信息咨询网络体系。
  第三十八条 智慧旅游工程
  全面提高海南旅游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安全水平,将海南建设成为以服务游客为核心的“智慧旅游岛”。
  构建智慧旅游管理系统。一是加快海南旅游综合云平台大数据工作,对旅游资源库数据、通信运营商数据和机场航空吞吐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二是构建产业大数据平台、云应用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全球分销平台、娱乐融合平台,形成海南省智慧旅游标准化数据接口;三是开发智慧旅游大数据营销统计系统、智慧旅游网络预订管理系统、海南旅游全媒体体验式服务系统、智慧旅游资讯网营销系统、运行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旅游政务系统、旅游产业情报与分析系统、人才培训系统、旅行团监管系统。
  创新智慧旅游产品开发。鼓励开发智慧旅游服务APP产品,以“阳光海南”导览APP为试点,推进全省智慧旅游公共信息服务、营销、宣传、体验等智能终端体系建设。推广VR、AR等技术,创新场景展现手段。
  落实智慧旅游试点建设。结合万宁的国家智慧旅游先行试验区建设,在大三亚旅游圈、海口、琼海、万宁等重点旅游城市,4A级以上景区,四星级以上酒店,旅游风情小镇以及五椰级乡村旅游点率先打造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景区、智慧酒店和智慧旅游乡村。逐步建设智慧旅行社,积极推动景区、餐饮点、购物场所、娱乐场所的消费支付电子化。实施重点公共场所、旅游景区WiFi及4G网络全覆盖。
  提升智慧旅游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方便快捷的租车服务,加快租车手机应用推广。鼓励完善交通电子票务系统,推出海南旅游交通联网售票与电子客票系统,配合开发旅游车船电子票务支撑平台,普及推广电子客票APP应用。建立覆盖全省重点旅游区域的监控网络,合理布局视频监控、人流监控、位置监控、环境监测等设施,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监控,提升旅游应急服务水平。

第七章 旅游品牌营销规划

  第三十九条 旅游品牌营销形象
  阳光海南 度假天堂
  第四十条 市场营销策略
  (一)国际化营销
  借助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的契机,从海外市场宣传、国际旅游产品开发、国内外旅游企业合作、入境旅游政策完善等方面全面发力,结合国际旅游市场的发展趋势,全方位开启海南面向世界的大门,深化海南旅游形象在世界的影响。
  (二)新媒体营销
  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全省智慧化、信息化建设,使用网站门户、搜索引擎、微博、微信、移动设备、APP等新媒体营销平台,构建与消费者的互动交流渠道,实现海南旅游信息与形象的快速传播,培育稳定的市场客群,激发潜在市场客群。
  (三)节事营销
  有效整合资源,积极举办特色旅游节庆、大型体育赛事、国际会议会展等有较大影响力的活动,充分发挥节事活动的旅游宣传效应,形成海南旅游品牌的影响力、号召力和竞争力,扩大海南旅游市场。
  (四)合作营销
  利用内部平台,联动海南省主要景区、住宿、餐饮、旅行社等旅游经营主体,通过资源整合、捆绑营销等方式,促进各市县旅游合力发展。利用外部平台,加强跨区域联合协作,整合旅游资源,推出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形象,形成统一、开放、合作的大旅游经济发展格局。
  第四十一条 强化国际市场营销
  优先发展港澳台、日本、韩国、俄罗斯等稳定市场,积极拓展东南亚、西欧、北美、澳大利亚等地区的潜力市场,争取在印度和中东市场上有所突破。研究制定促进外国人入境过境旅游签证便利化措施。进一步与国外知名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合作,在境外重点客源地设立营销机构,派驻营销代表。借助户外媒体,在国外大城市商业街区、交通枢纽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播放海南旅游宣传片。利用Youtobe、Facebook等国际社交平台进行旅游营销。
  第四十二条 加强新媒体营销
  继续完善海南旅游官方微博及微信建设,及时更新海南旅游新资讯。以微电影、电影电视为媒介,提高海南旅游影响力。创意设计以海南为背景的网络游戏或手机游戏,增强对年轻客源的吸引力。加快旅游官网国际化进程,完善多语言服务及在线人工咨询功能。积极推进与线上旅游代理商合作,设立海南旅游专栏。
  第四十三条 推进节事活动营销
  以“海南国际旅游岛欢乐节”为引领,做大做强三会三节。鼓励各市县做优做实地方特色节庆活动,结合不同时季,策划各种不同主题节庆活动,强化品牌吸引,形成主题活动月。积极对接全国及世界关注热点活动,承办国际论坛、赛事、文艺演出、会展等活动,提高海南旅游知名度。做好活动前预热宣传、活动中直播宣传和活动后话题营销,强化营销效果。
  第四十四条 推动区域合作营销
  完善省内联合营销机制,采用“联合推介、捆绑营销”的方式,整合省、市、县三级的财力资源、优质企业资源、旅游资源和媒体资源,引导营销的准确定位和科学投放。促进区域合作平台建设,充分利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泛南海旅游经济合作圈、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合作平台,相互开放市场、消除障碍、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形成公平竞争的联合体,参与全球旅游竞争。

第八章 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规划

  重点保护以热带雨林、海洋生物与滨海岸线为核心的生态资源。明确生态红线,树立生态旅游观念,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国际生态岛。
  第四十五条 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目标
  坚持生态立省战略,守住青山绿水、碧海蓝天,切实保护全省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至2030年,旅游度假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及以上;至2030年,滨海旅游区水质优良率达到100%,为旅游发展提供优质环境保障。
  第四十六条 严控生态功能区开发建设
  严格执行《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旅游项目用地与《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遵循分级分类、区别管控的原则,严格执行对一级生态空间的Ⅰ类红线区、Ⅱ类红线区和二级生态空间的各类生态资源提出的管控措施,确保各类生态空间得到科学、合理有效保护利用。严格审批红线区内的各项旅游项目,控制旅游开发强度。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和奖罚机制,对旅游项目规划、建设、运营进行全过程管理,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要及时进行制止、整改和处罚。
  第四十七条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海岸线、海域、海岛等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进沿海岸线旅游环境整治与生态景观恢复。重点加强三沙岛礁生态环境建设,不以破坏生态为前提,合理控制入岛旅游人数和频率。控制旅游开发强度,尽量保留和扩大热带雨林、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比重,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生态容量。加大对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积极配合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推进美丽乡村旅游环境综合整治。
  第四十八条 强化旅游开发监管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按照国家旅游局制订的《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LBT 034-2014)要求,景区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的80%时,立即停止售票。在海口、三亚以及省内其他重点旅游区内,加大对景区限客预警监管,制定相关预案机制。强化对旅游区环境监管,制订适合海南省的景区最大承载量预警机制。通过各种媒介及网络将景区最大承载量、通往景区的道路、宾馆服务、停车场容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应满足《海南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开发建设管理目录》(琼府办〔2016〕239号)要求,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旅游活动,保护原生态的湿地、海滩、湖泊、树林等环境景观。
  第四十九条 树立旅游环境保护意识
  鼓励旅游企业对节能环保、绿色环保技术的运用,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鼓励旅游酒店、景区、度假区、交通等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节能减排,促进旅游景区景点低碳式发展,并向全省范围内的旅游企业推广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和技术。评选绿色环保旅游企业,并给予一定环保奖励。积极打造一批低碳旅游城市和特色村寨等。鼓励在旅游城市街区、旅游景点等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和教育活动,倡导文明、绿色的出游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居民和游客文明旅游。积极引导和支持本地旅游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开展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活动,强化社会团体的环保监管力量。利用网络社交媒体、旅游网站、电视、期刊等传播平台,宣传“绿色出行”“环保旅游”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氛围,多途径引导居民和游客加强环保意识。
  第五十条 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和区域的规划开发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需采取必要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以促进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加强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的保护,做好污废水处理,减少废气排放,增大绿化面积,保护生态环境。建立旅游区开发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机制,健全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提升游客保护文物的意识。
  第五十一条 注重文化遗产保护
  加强对海南文物古迹、古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快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南海基地建设,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建立黎苗文化保护区,保护现有少数民族的遗址、建筑、服饰、习俗、语言等文化遗产。加大对以黎锦技术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采取奖励资金、创业支持等方式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传承单位选择、培养新的传承人和依法开展传艺、讲学以及艺术创作、学术研讨等活动,争取在规划期内建立50家左右的非遗文化与手工艺研习所。重点推进海南文化融入餐饮、住宿、演艺娱乐、公共服务、旅游商品等旅游消费生活中,形成海南特有的旅游文化气氛,为国际旅游岛构筑文化内涵。

第九章 规划保障

  发挥海南作为中国旅游业改革创新试验区的优势,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做好资金支持、人才供给、标准化发展、政策支撑保障。立足国际化视角,重点加强国际化人才引进,通过持续深化对外开放政策,推进海南国际化进程,为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旅游目的地提供全方位规划保障。
  第五十二条 体制机制保障
  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各市县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健全机构设置,完善旅游资源整合与统筹协调、旅游规划与产业促进、旅游监督管理与综合执法、旅游营销推广与形象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与专项资金管理、旅游数据统计、旅游人才培训等职能。健全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成员单位公开信息通报和会商制度,强化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的主导作用。建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旅游工作在经济考核中的权重。
  推进旅游卫星账户统计改革。进一步开展海南省旅游卫星账户研究和应用,积极推进全省各市县旅游数据中心和旅游卫星账户建设,完善旅游统计和旅游综合分析体系,科学划定旅游产业构成内容与旅游业税收统计范围边界。加强旅游与统计部门合作,定期发布旅游统计信息,积极开展旅游市场热点调查,及时为宏观旅游发展决策和相关学术研究提供有效依据。
  创新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各市县全部设立旅游质量监管机构、旅游警察、工商旅游分局、旅游巡回法庭(或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等“1+3+N”综合管理和执法体系。积极探索旅游与农业、林业、文体、交通、海洋与渔业、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环保、安全、卫生等部门开展更广泛的综合管理和执法模式,加大对旅游市场整治力度,打击虚假旅游广告、低价恶性竞争等非法行为。健全信用评价机制、黑名单制度。完善导游管理体制,推进导游员工化和导游服务公司实体化改革。加快旅游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改革发展,切实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
  落实规划保障。在《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海南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引领下,根据旅游发展需要,启动相关旅游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形成相对完善的旅游规划体系。将全省旅游总体发展规划、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和各市县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与省和市县总体规划相衔接,并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各地旅游规划和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要符合全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求。重视旅游规划的实施评估和监督管理,加强旅游规划的指导作用。强化旅游管理部门在旅游发展中的引导力与督促作用,建立服务与监督机制,开展规划的定期评估、跟踪监督和纠偏工作,提高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十三条 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支持。加大省、市县对旅游产业的资金投入,加强对海洋、森林、农业等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与旅游发展密切相关领域的资金扶持力度,探索建立稳定的逐年资金递增机制。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市县和改造升级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椰级乡村旅游点等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奖励。
  整合财税资源。鼓励各市县将各项涉文、涉农、涉旅等各项财政资金进行整合,与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融合使用。落实旅游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旅游企业“营改增”工作。
  支持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加快推动财政和大型企业、金融机构联合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旅游产业要素的提升改造、旅游产业融合和新业态新产品开发,以及重大旅游项目和重要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优化投融资环境。鼓励有资质的企业和政府合作,通过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及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构建全方位旅游投融资服务体系。
  第五十四条 人才保障
  加快专业旅游人才培育。加大政府在旅游人才培养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旅游学校及各类国际化旅游教育和培训基地的建设。培育旅游业紧缺人才,建立旅游新业态人才培训基地。支持产学研发展模式,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旅游业产学研战略联盟。提升旅游行政人员管理水平,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培训,尤其注重对国际服务标准、国际礼仪的培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多语种服务水平,加强接待入境游客的服务能力。推进海南大学、热带海洋学院等高校与境外知名旅游学院联合办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开拓海外培训、实习渠道。
  推进国际旅游人才引进。引进海洋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高尔夫旅游、会展旅游、邮轮游艇旅游、康疗保健旅游等方面高层次、国际化专业人才。以旅游产业园区为载体,建立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基地。鼓励海南籍旅游专业人才回乡工作。
  改善旅游人才发展环境。建设旅游人才创业平台,鼓励旅游人才创办旅游企业、开展创新型研究。优化旅游人才流动引导政策,畅通旅游就业渠道。完善旅游人才发展和管理制度。创新旅游人才激励政策,构建旅游人才交流、集聚平台。
  优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体系。积极建设领军、骨干和急需紧缺三类旅游人才队伍,充分发挥重点人才引领带动作用。建立专家智力支持系统,引进一批国内外顶级专家学者,为海南省旅游行业的人才队伍提供专家智库的长期支持,提高旅游人才配置效能。发挥海南生态优势,吸引“候鸟型”人才,创新“候鸟型”人才的登记、选用机制,建立健全“候鸟型”人才库,强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助推海南旅游业快速发展。
  第五十五条 标准化保障
  构建旅游标准化领导体制。成立海南省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与指导全省旅游标准化工作。设立省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创新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积极鼓励海南旅游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等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开展对新制定旅游服务标准内容的技术审核。对各景区景点、旅游饭店、旅游交通、旅游餐饮等旅游企业的标准化建设进行指导。
  加快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构建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海南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共同组成的海南旅游业标准化体系,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研究制定体现海南地方特色的旅游服务标准。强化行业监管,积极推动各项标准的规范实施。
  推进旅游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按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和评定》(GB/T 31381-2015)要求,加快海南旅游集散中心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海南省旅游厕所专项规划》,标准化建立和管理旅游厕所。执行《海南经济特区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加强旅游度假区和旅游公路的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旅游咨询与服务、旅游投诉处理、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监管、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和自驾游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十六条 政策保障
  优化旅游用地和用海政策。在符合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前提下,全面落实国土部、住建部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加大对旅游扶贫、旅游厕所、省市重点旅游项目用地保障。支持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优化海域资源配置,支持和保障重大涉海旅游项目建设。推广土地利用差别化管理。对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无居民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及确立的重点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探索建立重点旅游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化用地审批流程,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完善旅游对外开放政策。发挥“落地签证”和“入境免签”政策效应,进一步研究促进外国人入境过境旅游签证便利化措施。积极争取“全球免签”政策。推进构建泛南海旅游经济合作圈,进一步开展好邮轮边境旅游。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合作,发挥好岛屿观光政策论坛的作用。加强与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行协会等国际旅游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海南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层次和水平。争取向境外旅行商放开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经营权。鼓励各市县政府、各部门围绕宣传推广、招商引资、学术交流、科技和文化交流等,积极开展“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国际交流合作。
  落实旅游交通政策。持续优化海陆空立体交通进入方式;完善4A及以上景区的交通进入方式,建设旅游风景道、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慢游”设施。拓展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邮轮码头等客运枢纽的旅游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休憩娱乐、物流、票务、旅游信息和特色产品售卖等服务功能,设置房车车位、加气站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设施;鼓励在国省干线公路路侧富裕路段设置驿站、观景台、厕所等设施,加大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停车场建设力度,鼓励在干线到旅游景区之间增设停车场并实现景区接驳服务。鼓励开通至景区景点的旅游专线、旅游直通车,鼓励在黄金周、小长假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开通定制旅游线路,增强城乡客运线路服务乡村旅游的能力;加强旅游交通信息服务,建立交通、旅游等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交通运输部门和旅游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机制。
  强化惠民便民政策。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确保居民的休闲时间。探索发展福利旅游,给老年人、青少年学生、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旅游优惠保障。推行旅游年票制,创新联票类型,确保本地居民享受折扣优惠,提高居民的出游积极性。鼓励全省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教育基地等发展,实现向社会群体免费开放,扩大市民及游客的休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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