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琼府办〔2018〕1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增加服务消费领域有效供给,进一步培育新型消费、创新消费模式、挖掘潜在消费,不断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推进旅游消费提质扩容
(一)加快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大力实施“旅游+”,着力推进原有旅游景区(点)的改造升级,再打造一批4A级以上旅游精品景区,高标准规划建设航天、海洋、电影等主题公园。做好“旅游+”文章,推动旅游业与会展业、金融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医疗健康产业、房地产业等重点产业融合发展。按照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推进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省旅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规划委、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加快提升国际旅游岛国际化水平。制定加快海南旅游国际化提升实施方案,实施国际化旅游标识标牌全覆盖工程、全岛外语水平提升工程和购物环境国际化改造工程,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旅行社、旅游饭店、导游和娱乐等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游客聚集区的公共服务和私人服务。加密海南直达全球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省旅游委、省外事侨务办、省民航办)
(三)推进“百镇千村”建设上台阶。加快旅游小镇建设,突出地域文化、乡土民俗、历史遗存等特色旅游资源,按照A级景区服务功能标准,有序推进56个旅游小镇规划建设。出台乡村旅游发展指引,举办好海南乡村旅游文化节,培育一批乡村旅游品牌、精品线路和共享农庄。实施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厅)
(四)加快培育壮大旅游新业态和新产品。优化提升观光旅游产品,加快发展邮轮游艇、海上休闲运动、沙滩运动、自驾车旅居车、婚庆、航天科技、低空飞行等旅游新业态。完善旅游新业态政策法规体系,出台游艇、海钓等新业态发展规划。充分利用“中国-东盟省市长对话”平台,推动构建泛南海邮轮城市联盟,加强泛南海旅游合作。(省旅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侨务办、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南海事局)
(五)大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做大做强海天盛筵,在三亚筹办“一带一路”国际艺术节,积极引进太阳马戏团、国际泳联年度颁奖盛典等世界级的文化和节庆旅游。实施旅游演艺发展工程,改造升级和规划建设一批达到演出标准的旅游演艺场馆,重点扶持有市场潜力的旅游演艺项目,2020年底前新推出50个高水准的演艺项目。实施“文物+旅游”三年行动工程。(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二、创新发展文化消费
(六)丰富文化消费业态。加快培育数字创意、电子竞技、网络娱乐、数字阅读、文博创意产品等新兴文化消费业态。支持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娱乐场所等合力打造区域性、全国性乃至国际性游戏竞技赛事。鼓励娱乐场所丰富经营业态,依法提供观影、演出、游戏、赛事转播等服务,办成多功能的文化娱乐体验中心。支持商业综合体、文化设施运营单位与文创机构、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提供“一站式”文化服务。(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创新实体书店经营发展模式。推动实体书店与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融合发展,推进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加快建设一批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为一体、布局合理的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中心。推进校园、景区、酒店和医院书店建设,在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设立自动售书机,开办24小时书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教育厅)
(八)创新发展海南特色文化消费。加强海南本土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与开发,加快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鼓励专业公司对黎锦、贝艺、海盐、椰雕和木雕等特色资源的创意开发,打造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市场。拓宽传统工艺产品的推介、展示和销售渠道,提升传统工艺消费水平。鼓励发展积极健康的琼菜餐饮、特色旅游餐饮和主题酒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相关行业协会)
(九)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加强文化创意集市建设,创新发展一批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验休闲集聚区和研学旅行基地。适时将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博物馆、图书馆,鼓励文化单位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培育一批文化创意领军单位和产品品牌。支持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开发陶瓷、丝绸、南海人文历史和南海自然生态系列文创产品。(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三、大力促进体育消费
(十)扩大全民健身休闲消费规模。统筹体育彩票公益金对群众健身休闲消费予以补助,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一定经费用于开展职工健身休闲活动。积极发展山地、水上、航空等户外运动和高尔夫、越野、冲浪、射箭等时尚健身休闲运动,扩大体育消费。持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球类、舞蹈、棋牌等大众健身休闲项目。加快健身休闲俱乐部建设,支持引导健身俱乐部规范化、标准化、品质化发展。(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财政厅)
(十一)丰富体育赛事活动供给。引进和举办社会影响大、人群范围广、消费能力强的体育表演赛事活动,提升环岛自行车赛、帆船赛等赛事的国际影响力,继续研发、打造新的国际、国内品牌赛事活动。打造民族传统体育精品赛事活动,支持培育沙滩马拉松、健身达人秀等具有创新性、群众性、趣味性的赛事活动。丰富赛事衍生产品,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会展、娱乐、餐饮、住宿等领域联动发展。(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民宗委)
(十二)提高体育设施使用效率。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推进省内大型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建立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各类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空置场所、小区公共绿地、建筑物屋顶、地下室等区域,重点建设一批球场、健身步道、登山步道、体育公园、沿海沿河沿湖健身带、健身器械场地、健身房(馆)等社区健身休闲设施。(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四、培育发展健康消费
(十三)加快发展中高端医疗旅游。加快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充分用好“国九条”政策,推动发展肿瘤医疗、整形美容、电子耳蜗、健康体检等医疗健康产品,突出先行区特色。支持先行区承办医疗卫生学会和协会大型会议,打造国际医学交流中心。加强先行区招商引资工作,千方百计吸引国内外一流机构参与,努力营造有利医学发展的生态,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多样的医疗服务。(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琼海市政府)
(十四)积极发展中医康养旅游。加快推进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到2020年建成海南省全域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示范区。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办医,深入开发南药黎药、硫磺温泉、高负离子含量空气等热带特色医疗健康资源,打造海南特色健康产品和健康旅游产品品牌。(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
(十五)支持健康保险发展。加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宣传力度;提升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的承保和理赔服务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商业保险机构,鼓励开发与健康医疗、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健身康体等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保监会海南监管局,海口市政府)
五、全面提升养老消费
(十六)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优化相关审批程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鼓励境外投资者在琼设立养老机构。在满足民政兜底对象需求的基础上,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富余床位面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建医养结合型护理床位,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全省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凡通过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均可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养老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支持和税费减免、水电气费用优惠等政策扶持。(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
(十七)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做好海口、三亚、儋州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创新医养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和全国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开设养老机构和护理机构等,增加全社会健康养老服务供应量。加快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保监会海南监管局,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政府)
(十八)发展高端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加快实施“世界长寿岛”品牌战略,利用我省优越的生态、旅游、南药等资源优势,加快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品牌,促进健康养老、旅游养老、度假养老产业的发展。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扩大省内院校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规模,加强对护理、家政人员的专业培训,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六、持续扩大教育培训消费
(十九)加快引进和培育优质教育资源。制定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引进支持政策,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来我省办学或合作办学,争取中央民族大学海南校区正式落户陵水,不断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举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支持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等高校特色发展。加快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出台支持民办学校优质发展的扶持政策,满足百姓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需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大力发展研学旅行、教育培训和互联网教育产业。建设一批面向国内外青少年的国家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在家政、康养、会展等领域引进一批国(境)内外品牌培训机构,建设特色教育培训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在线教育等互联网教育产业发展。将研学旅行、教育培训和互联网教育等产业重点项目纳入我省教育产业奖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国内外知名研学旅行、教育培训机构、互联网教育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地方税收留存部分一定比例作为奖励返还。(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
(二十一)积极扩大国际教育培训消费。争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系学校国际中心正式落户三亚。引进国外知名教育机构来海南办学或合作办学,到2020年,新增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新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0个左右。推动“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化示范区建设,实施“留学海南”计划,支持高校扩大面向东盟、非洲等国家招生力度,吸引更多国际学生来琼就读。积极承担国家和省政府各类援外培训、海外华侨华人短训等教育培训项目。(省教育厅、省外事侨务办、省商务厅)
七、培育壮大绿色生产生活消费
(二十二)全面推广绿色建筑。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行碳排放总量增量控制,创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低碳小镇。科学引导开展绿色建材标识产品评价,发布标识产品推广目录、扩大绿色建材消费。在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中强化绿色建材的应用,明确绿色建材在建材产品中的占比,至2020年全省新建建筑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达到3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二十三)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推广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制度,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定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落实废弃产品回收责任,鼓励发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逆向回收。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省质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十四)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建立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机制,鼓励发展度假民宿等新型租赁业态,培育专业房屋租赁运营机构。探索共享经济发展新模式,在出行、生活服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展共享经济试点示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
八、强化综合保障
(二十五)强化项目支撑作用。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幸福产业,加快推进实施一批符合新消费发展趋势、示范带动作用强、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的重点消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资金、用地、规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十六)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支持和推进园区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汇聚线下实体闲置资源,发展民宿、代购等合作消费服务。鼓励引导省内零售、餐饮和电子商务交易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优惠促销活动。建立省级流通追溯平台,推进政府部门、第三方服务平台、企业质量监控体系等各类追溯信息互联互通。(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七)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加快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和行业规范建设,完善健康养老、母婴保健、居民服务等重点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提升生活性服务业的标准化水平。组织实施出口产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发挥出口企业备案注册管理、第三方认证的质量基础保障作用,促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省质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十八)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集中整治消费环境中存在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地区封锁等突出问题。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建立完善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扩大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