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各位老师:
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地)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海南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发挥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为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社科研究基地和社科普及基地课题(设立资助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
社科研究基地和社科普及基地课题,面向社科研究基地和社科普及基地申报。申报社科研究基地课题应立足自身研究方向和学科、人才优势,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理论、现实问题和重点任务;申报社科普及基地课题应立足普及职责,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实践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历史成就和经验,产出说理透彻、文风鲜活的理论成果。
三、选题方向
本次申报不设具体课题指南,根据申报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和前期研究基础,经专家评审后予以确定。申请人可对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课题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海南发展和学科建设,突出明确的问题意识,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鼓励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
1.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阐释研究;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
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研究;
4.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
5.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
6.“十五五”规划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究。
四、申报资格和要求
1.在海南省从事社科理论研究或实际工作的相关人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均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2.课题负责人限申请一项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限参与一项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
3.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在研省社科规划课题(课题皆截止2026年3月13日,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以及近3年内被终止、近5年内被撤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
4.申请人不得使用已获立项或已完成结项的省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本次课题。
5.社科研究基地和社科普及基地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基地不得超过5项,且申请人须为基地的专(兼)职研究人员。
6.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应在《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以下简称《评审意见表》)中予以说明。
7.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五、资助经费和成果要求
(一)资助经费
社科研究基地和社科普及基地课题2.5万元/项。
(二)成果要求
课题成果形式包括著作、系列论文和研究报告三类,申报时须选择其中一种。
1.课题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完成时限为3年,书稿要求15万字(含)以上,需通过验收后方可出版。书稿正式出版后办理结项证书。
2.课题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的,完成时限为4年,须至少公开发表三篇(含)以上论文,且内容必须紧扣课题研究主题和范围。(1)基地资助经费课题须有两篇论文发表于核心期刊;(2)自筹经费课题须有一篇论文发表于核心期刊。
3.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限为1年,结项时须提交2万字(含)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篇2000-3000字的对策建议。研究成果编报《社科成果与智库专报》,或者被相关省领导批示、厅(局)级单位采用。
4.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请。
六、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时间
从2026年1月7日起至3月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3月6日17:00时。
电子稿请发送至hnwmy2010@163.com。
报送地点:1-230
(二)申报材料
同步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申报系统于2月9日零时至3月13日24时开放,申请人可登录海南省社科联(院)社会科学管理服务平台(https://skglxt.hnskl.net:8002/skl-apply-ui/#/)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课题申请书》(2份)和《评审意见表》(8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报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技术服务人员:杜工,13627549081;李工,15061118623。
七、其它事宜
1.申请人须在《课题申请书》中写明课题类别,比如基地资助课题、基地自筹经费课题等。
2.申请人提交《课题申请书》时,不做编制课题经费预算的要求。经费预算及管理按《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教规〔2024〕13号)以及由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包干制的通知》(琼社科〔2025〕45号)执行。
3.学科分类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体育学与健康管理、管理学、古典学、科学技术与社会、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
附件:
1.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doc
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doc
3.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海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研究基地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