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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第五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章程

来源:海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研究基地 日期:2018年05月02日 21:45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转发:第五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章程

  一、宗旨
  为进一步检验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成果,更好地推动广大澳门研究学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澳门学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澳门基金会与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联合举办“第五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同时,为表彰在推动或研究澳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方面有卓越贡献和重大成就的人士,本届评奖特增设“澳门人文社会科学杰出贡献荣誉奖"。
  二、主办机构
  澳门基金会、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三、评奖机构
  1. 组建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领导整项评奖的工作,并对评审成果进行最终评核。
  2.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两人,委员十二人。
  3. 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奖联络处,评奖联络处分别设于澳门基金会和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称澳门评奖联络处和北京评奖联络处),负责评奖的日常具体工作。
  四、评奖范围及分类
  (一) 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
  1. 凡国内外学者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以出版物上标示的日期为准)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关于澳门的人文社会科学的著述(包括专著、科普著作、论文、研究报告、译作、工具书、古籍整理等)均可参评。
  2. 评奖的学科分四个组别: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新闻社会学、历史哲学文学、语言教育艺术。
  (二) 澳门人文社会科学杰出贡献荣誉奖
  由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及遴选,特意表彰多年来致力推动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或在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具有卓越贡献和重大成就的人士。
  评审委员会成员和主办机构直属工作人员均不能参加评奖活动。
  五、申报时间
  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7月31日 (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奖项设置
  (一) 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
  奖项分著作和论文两大类。每类设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8项及优异奖12项。
  获奖者可获奖励证书一份及相应奖金:
  1. 著作类:一等奖每项50,000元(澳门币,下同)
  二等奖每项30,000元
  三等奖每项15,000元
  优异奖每项10,000元
  2. 论文类:一等奖每项25,000元
  二等奖每项15,000元
  三等奖每项8,000元
  优异奖每项5,000元
  上述奖项设置的比例可视申报情况再作调整,必要时可从缺处理。
  (二) 澳门人文社会科学杰出贡献荣誉奖
  名额不限,获奖者可获荣誉奖状。
  七、申报办法
  凡有意申报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的申报人:
  1. 于每一评奖类别(著作类、论文类)中申报著述上限两份(合着著述以第一作者计入申报上限)。每项著述需提交申报表一式四份(含原件一份),并提交著述样本四份(含原件一份,若出版之著述为电子版本而没法提供原件,需附上相关之证明或说明),相关申报表可向澳门评奖联络处索取,或可于澳门基金会网页(网址:http://www.fmac.org.mo)或中国社会科学网网页(网址:http://www.cssn.cn)下载。
  2. 申报人需于申报时间内把资料递交或邮寄至澳门评奖联络处(澳门南湾大马路619号时代商业中心13楼澳门基金会)。
  3. 申报资料封面请注明“第五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
  八、评审程序
  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按初评、复评、终评的程序进行。
  1. 初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分,挑选进入复评。
  2. 复评:评审委员会按学科集中评议,以投票方式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异奖。
  3. 终评: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和各学科组长组成的委员会集中评议,最后确定一、二、三等奖及优异奖的获奖名单。
  九、评奖时间安排
  2018年5月至7月,个人申报;
  2018年8月至12月,评审;
  2019年年初公布结果。
  十、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保留最终解释权。
 
                                           海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研究基地
                                               2018年5月2日
 
附:第五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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