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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地)课题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研究基地 日期:2023年03月02日 16:52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地)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各位老师:
  2023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地)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促进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申报指南
  (一)本次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与年度课题、清廉自贸港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同时进行。
  (二)研究基地课题设立资助经费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两种请向海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研究基地办公室(1-230)提交申报材料
  年度课题、清廉自贸港专项研究课题申报,请咨询学院产学研合作处。
  (三)课题申请人可参考《2023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选择具体的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设计选题(见附件1)。
  (四)研究基地课题要立足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发挥基地的学科和人才优势,围绕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重点任务来选题。
  三、申请人资格与申请要求
  (一)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海南省工作的社科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均可作为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其他课题的申请。其他人员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能参与两项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请。
  (三)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近3年内被终(中)止、近5年内被撤项的省级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未完成省级社科规划课题(包括研究基地课题、“思政”专项课题、省委省政府重大研究专项课题等)的负责人(截止到2023年3月1日,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不得申请。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结项)省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请本次课题。
  (四)研究基地课题实行限额申报。课题负责人必须为基地的专(兼)职研究人员。
  (五)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应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六)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承诺无在研课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内(含)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资助经费和成果要求
  (一)资助经费
 研究基地课题3万元/项。
  (二)成果要求
  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或著作3种成果形式。
  1.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6个月,要求1篇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1份2000-3000字的简要报告(研究报告通过鉴定,研究成果入编《社科成果与智库专报》后才能办理结项证书)。研究报告查重率一般不高于15%(含)。
  2.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为3至4年,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以上,其中:研究基地自筹经费课题一般要求有1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研究基地资助经费课题一般要求有2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 
  3.著作完成时限为2至3年,一般要求20万字左右(须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正式出版后办理结项证书)。
  4.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请。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五、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简称《课题申请书》,2份)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简称《论证活页》,8份)。
  2.《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3.《课题申请书》《论证活页》要求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4.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的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海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研究基地的电子邮箱:hnwmy2010@163.com。
  (二)申报时间
  从2023年3月2日起至2023年3月1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宜
  (一)申请人须在《课题申请书》中写明课题类别,比如研究基地课题(资助经费课题)、研究基地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经费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7〕1664号)执行。课题经费包干制试点单位参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琼社科〔2021〕56号)执行。
  (二)学科分类包括: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请。

  海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研究基地 联系方式:王老师,0898-65732219
  地址: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教学楼230室,邮编:571127
 
  附件:
    1.2023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doc
    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doc
    3.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doc


                                         
海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研究基地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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